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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运营公司出台三项办法 规范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

文章来源:时间:2021-01-13 13:04:00


为规范省属企业公司治理,促进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依法、规范、尽责履职,更好发挥外部董事治理作用,经国资运营公司2021年第一次党委会前置研究、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月13日,国资运营公司出台《山西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山西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相关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省属企业董事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国资运营公司出台的三项办法,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和《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16〕21号)精神保持一致,同时结合省属国企改革实际,借鉴了发达省份的先进经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履职管理办法》共8章35条,规定了外部董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外部董事要依法出席任职企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参与任职企业的战略决策,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及时如实向天博手机版网页登录报告任职企业关系国有资本运作的决策、经营等重大事项,并保质保量按时提交各项报告。鼓励支持省属企业探索推进“一票缓决”制,只要有1名外部董事认为董事会待议议题未经必备程序或会议资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时,可提出缓开董事会会议或缓议董事会会议议题的建议。建立外部董事履职档案,作为外部董事履职评价、任期激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对外部董事履职的激励和监督。省属企业要保证外部董事依法行使职权,为外部董事履职、学习和调研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履职评价及责任追究办法》共4章25条。根据该办法,外部董事履职评价采取年度评价与任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履职评价要点以其政治表现合格为首要标准,同时重点评价其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履职管理、专业贡献。外部董事在协助企业完成重大创新战略决策、指导完成关键技术开发等方面发挥关键性作用,帮助企业争取重要政策、大额扶持资金,或为企业创造明显经济效益的,酌情加分。履职测评方式,由企业内部测评和国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测评组成,比重分别占40%、60%。履职评价结果作为其续聘或者解聘、调整交流、培养使用和薪酬激励的重要依据。外部董事责任追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失责必究、追责必严。

《薪酬管理办法》共6章29条,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激励约束相统一,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注重外部董事当期收入与任期收入的有效平衡,调动外部董事履职的积极性。根据该办法,外部董事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绩效年薪与年度综合评价、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挂钩,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履职评价挂钩。